投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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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区块链体系标准建立的数字版权应用(7)

来源:知识文库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3-0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该平台应用系统的功能和业务架构图如图6所示,包括:(1)知识产权价值确定服务,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交易与融资性交易服务(包括整体许可和份额分拆

该平台应用系统的功能和业务架构图如图6所示,包括:(1)知识产权价值确定服务,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交易与融资性交易服务(包括整体许可和份额分拆许可融资及交易);(2)数字版权整体化权利交易服务和数字资产份额化权利拆分交易服务;(3)知识产权权利稳定性指数服务;(4)知识产权司法维权保障;(5)知识产权一般金融服务和新金融服务(新金融服务是当前具有需求,但并没有相应的金融工具的产品,与部分互联网银行,为此,专门针对知识产权设计的具有创新性的金融工具产品,由相应入驻的银行机构提供服务)。

图6 业务流程和业务流转分析图

除了用区块链技术承载的各个创新平台,多数创新平台采用基于新技术的创新操作模式运行,其中最具新操作模式的数据资产操作平台是平台2、3和4,最具价值创造能力的价值创造平台是平台1、3、4和5。其中,平台4的价值评估部分和数字资产处理部分;平台3的拆分交易部分,平台4的(一、二级交易)证券化交易部分采用创新模式运行,有利于解决前述“困难”问题。而价值创造平台则有利于金融中心获得提供金融服务对价的巨大收益。

3.4 建立金融服务平台及金融服务方案

(1)金融服务平台产品方案

知识产权金融化的整体实施思路是基于将所有的资产进行数字资产化,然后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逐步实现资产证券化,从而达到知识产权的高频流通和结算,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知识产权的交易中去,实现知识产权的转化和实际落地应用,如图7所示。

图7 金融方案架构说明图

金融服务平台方案涵盖如下内容:

①通过交易平台完善知识产权登记、评估、交易功能,吸引金融广泛介入知识产权领域。以包括保理、融资租赁、信托、投资、证券、保险、众筹等多种产品手段在内的整体金融产品体系来全面支持知识产权从生产到交易、使用的全流程。鼓励创造者更多更好地进行知识产权的创造,提高知识产权的利用率、流通率、投产率,实现知识产权交易与金融的互相促进成长。

②完成从金融渠道商向金融科技商的身份转变,形成源于知识产权领域,向产业上下游、参与主体及关联对象延伸的、泛用性强的金融科技能力。

③扎根于知识产权领域,探索解决方案的跨行业通用性。以“赋值”为关键词,将底层资产扩大到包括 IP、期货、信托、股票、基金、债券、地产、应收账款等资产的收益权,包括各种货币、黄金、白银在内的现金及等价物的所有权,并实现跨行业的高速高频流通。

④在平台3的基础上实现一种具有二象性特征的区块链解决方案,其同时具有资产交易和支付结算底层工具的适用性,可以链接任意资产交易场景。

金融中心,除了采用区块链基础设施CNWW3承载的各个创新平台,多数创新平台采用基于创新操作模式运行,其中最具创新操作模式的数据资产操作平台是平台2、3和 4,最具价值创造能力的是平台 1、3、4和 5。其中,平台 3的价值评估部分和数字资产处理部分;平台4的拆分交易部分、证券化交易部分(一级交易和二级交易)采用创新模式运行,有利于解决前述“痛点”问题。而价值创造平台则有利于金融中心获得提供金融服务对价的巨大收益。通过权利许可、转让等手段实现权利技术转化,其本质是科技资产的优化再配置,有利于使科技资产通过市场流转,被配置到最有利于其转化(或产业化实施)和获益的环境中。因此,权利的经济转化需要通过交易实现。

(1)现有权利交易的局限性

①权利交易的前提是卖方出售自己的权利。然而,多数权利人申请权利的目的在于保护自己的市场,而非出售,这将直接导致权利交易必定是小众行为。

②权利与其伴随的实体资产 (也可能是虚拟实体资产,例如包括软件著作权)具有不可分割性,对于纯正权利目的单纯的权利交易(指与其伴随的实体资产分割开的权利)通常仅限于少数有权利冲突的竞争者之间,因此,这将直接导致权利交易必定是小众行为。另外,现有权利与其伴随的实体资产分割开的交易注定难以转化。

(2)使权利成为高频交易物。只有使权利成果变成大众参与、最优转化的标的物,才能成为高频交易物。

方案1增加权利交易模式。在现有权利交易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产业互补或技术互补者之间的交易模式,以及增加技术联盟的权利资产包按份许可交易模式。


文章来源:《知识文库》 网址: http://www.zswkbjb.cn/qikandaodu/2021/0304/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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